公告!弥勒新哨供销社土地招租
我单位现有从新哨镇招纳村一社流转的土地143.75亩,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决定对该宗土地临时利用拟采取竞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租,具体公告如下:
(一)土地位置:弥勒市新哨镇招纳村一社吉吉冲境内。
(二)土地面积:租赁用地一105.66亩;租赁用地二19.21亩;租赁用地三18.88亩,合计143.75亩(附图)。
(三)土地性质:农业用地、林业用地。
(四)租赁期限:9年,即日起至2033年2月18 日止。
(五)租赁用途:该土地仅限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林业种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六)租金支付方式:每年年初支付当年租金,即先付租金后使用。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正常履行经营的能力和条件。
4.无参加或组织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5.未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严格按照土地性质使用,若出现违规使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2.严禁承租土地上有违法违规建筑、非法挖土及非法弃土弃渣等现象。
3.不得在租用土地上,从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违法违规活动。
4.承租人因管理不善发生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5.如因土地政策调整等非人为因素变更出租面积或全部收回土地时,承租人需服从出租人或政府的相关用地安排,保证能及时腾交土地。
7.收回土地时一律自行拆除搬迁,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
(二)报名地点:弥勒市新哨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办公室。
1.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如为自然人,需要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二)公开竞租会结束时,弥勒市新哨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与中租者当场签定中标确认书,五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日内足额缴纳土地租金。若中租人拒绝签订租赁合同、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土地租金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作废,所租地块按竞租价格顺延至下一名竞租人承租。
(一)竞租会议时间:2025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
(二)竞租会议地点:弥勒市新哨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报名后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参与竞租的,招租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弥勒市新哨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附件:拟出租土地利用现状图和租赁用地图。
总编/杨锐责编/张云龙值班编辑/孔德云编排/刘璐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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