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建区石岗镇罗山村岗上自然村污水处理终端
..石岗镇罗山村岗上自然村污水处理终端侵占罗山村肖家自然村集体土地及个人土地的联名申诉信石岗镇人民政府:2023年5-6月,罗山村岗上自然村污水处理终端两整治一提升项目。农村实施污水整治项目,罗山村肖家自然村非常支 复制是实施 项目却出现了侵占肖家自然村集体土地有*根个人土地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在实施罗山村岗上自然村污水处理终端两整治一提升、目,未经和肖家村村民集体商议,擅自侵占肖家自然村集体用地;侵占门肖*根40年前开垦出来的个人耕作用地。除此之外,建成污水处理终端后续可能给肖家自然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也没有人有个说法。对此真奇怪,把项目建到了肖家自然村,为何不和肖家村民商议,不和实际用地耕种人商议,经调查为集体用地,如何使用集体用地不要和集体商议吗,这个集体用地是村两委个人的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既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也没有实际了解情况,更没有维护百姓利益,全体肖家自然村对此极为不满意。希望领导对这件事尽快给予调查核实,维护肖家自然村合法权益,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给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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