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新建高速现征收40多个村庄的土地看看有你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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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康新建高速现征收40多个村庄的土地,看看有你村没?
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太康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太康县人民政府拟订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龙曲镇大东村、丁庄村、黑李庄村、于庄村;
王集镇王西村、李小桥村、石山村、无良阁村、张帝臣村、坝王村、田庄村、梅岗村、姚庄村、尤桥村
城郊乡池庄村、大于村、花园村、白塔李村、洪庙村;
毛庄镇老龙沃村、杨庄村、小刘庄村、蒋埠口村、小新庄村;
符草楼镇宋庄村、双李村、于王村、钱庄村、郑老庄村;
高朗乡枣元村、安庙村、官庄村、后刘村、平庄村、晋堂村;
建设兰考至沈丘高速公路兰考至太康段项目(太康段)
三、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公布后,由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太康县信访局组织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以上为提取文字:如有不准确字符烦请指正,另参考如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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