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征收这9个乡镇、75个村集体土地附具体村名单
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康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城郊乡池庄村委会、前王村委会、塘坊村委会、王东月村委会、五坝口村委会、谢庄村委会、薛庄村委会
高朗乡程庄村委会、高北村委会、高东村委会、高西村委会、郭寨村委会、后刘村委会、晋堂村委会、马图河村委会、马庄村委会、平庄村委会、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委会、闫庄村委会、彦庄村委会、张车岗村委会、张寨村委会
高贤乡大杨庄村委会、高南村委会、尖庄村委会、聚台岗村委会、南村岗村委会、南洼村委会、潘寨村委会、洼刘村委会、王庄村委会、小楼村委会、张寨村委会、漳东村委会、漳西村委会
龙曲镇丁庄村委会、东郭村委会、付楼村委会、黑李王村委会、龙南村委会、龙西村委会、聂庄村委会、王泽普村委会
王集乡方城村委会、丰收厅村委会、斧头岗村委会、葛岗村委会、韩楼村委会、焦堂村委会、李占荣村委会、李庄村委会、前进村委会、任庄村委会、田庄村委会、肖庄村委会、徐庄村委会、姚庄村委会、尤桥村委会
杨庙乡曹庄村委会、格针村委会、李大庄村委会、铁佛寺村委会、小祁村委会
朱口镇曹店村委会、曹庄村委会、崔胡同村委会、大石村委会、大张村委会、东风村委会、洼陈村委会、王集村委会、周庄村委会、
征收城郊乡等9个乡镇、池庄村委会等75个村集体土地、太康县水利局一个单位土地拟用于河南省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周口市太康县段)用地。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亍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太政(2016)25号)规定执行,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级区片51000元/亩、二级区片45000元/亩、三级区片40000元/亩:地上附着物对乡镇实行包干,包干标准为6000元/亩,乡镇据实清点评估补偿;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在具体实施补偿安置时若有新的补偿规定,以蕞新补偿安置标准为准。
该批次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3.拆迁安置
太康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太康县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康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目前,不管是地市还是县城,都在进行扩建,新城建设必然需要更多土地,依据国家规定进行征地,也是政府的重要工作!
建设更美好的城市是整个太康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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