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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032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以下村民为本村村民,除此次申请的宅基地外无其他宅基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2024 年12 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土地独用面积:138.37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64.84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87.4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44.77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80.89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51.06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04.0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03.68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17.74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29.45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00.27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73.6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39.13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72.25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42.66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77.21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52.48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97.5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97.56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90.25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68.38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94.55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281.35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43.11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33.59平方米

  土地独用面积:102.7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网站标识码:35048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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