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推出首宗带建筑物出让工业用地
近日,太康县某公司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成功竞得位于城郊乡、未来路东侧一宗18.9亩的工业用地地块,成交价款为490万元。这也是该县首宗带建筑物出让的工业用地。
据了解,该出让地块上现有建筑物8451.84平方米,随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需在出让公告约定日期内缴纳地上建成建筑物造价款,并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依程序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今年以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研究政策,探索新的供地模式,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外出学习先进经验,梳理适合弹性出让的成熟地块,并主动对接用地单位和相关部门,拟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供地方案,明确供应方式、使用年期、产业供应前置条件、开发建设条件等。同时,将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对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省市重大项目以外的一般工业用地项目或企业优先予以保障,采用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进行合理要素配置,依法采取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如改变土地用途,依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后,由政府统一收回土地使用权,再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法定蕞高年限。
太康县推行“弹性年期20年”出让方式以来,相较于以往工业用地50年的法定出让年限具有同等权能,更符合企业发展规律和产业生命周期,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创造创业活力,减少了土地的低效利用,也为该企业节约用地成本。
目前,该企业厂区建设正在高效推进,厂区主体建筑已基本完工,预计第三季度完成设备安装,进入企业试生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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