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2024年第3号)
红谷滩区东至空地,南至铁路安置房,西至铁路安置房,北至空地,面积为7.344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属于红谷滩区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及红谷府办字﹝2023﹞11号文件精神,我分中心依申请,拟对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约7.344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12个月;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收到书面通知30天内把地块恢复原状并归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生米镇铁路村拆迁安置房项目二标段搭建临时工作区及生活区;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17日之前与我分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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