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李楼乡耕地“长”出多家养殖厂违法占地谁来管?
郸城县李楼乡耕地“长”出多家养殖厂,违法占地谁来管? 郸城县李楼乡耕地“长”出多家养殖厂,违法占地谁来管?
近日来,媒体不断接到郸城县李楼乡群众反映称:李楼乡耕地上建设的养殖场违法占用耕地,污染环境多次向乡政府,国土部门反映都无人问津。
在反映人的带领下媒体看到李楼乡陆油坊村南建设的羊羊羊养殖厂,占地15亩左右,砖寺村南,砖寺村西南角两家养殖厂,北丁庄村西两家养殖厂,蒋庄村东,村北两家养殖厂,这些养殖厂都建设在耕地里,养殖厂周围全是麦田地。
媒体来到李楼乡政府办公室说明来意后,乡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现在是三夏防火期间领导都下乡了,等领导回来我给领导汇报之后给你们回复情况,随后媒体把了解的情况和在现场拍摄的照片已短息的形式发给了郸城县自然资源局杨局长。
郸城县自然资源局李楼乡自然资源所所长李阳回电称:这几家养殖厂别的手续有,就是没有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签订,缴纳土地复垦费用,当媒体问:这几家养殖厂没有办理农用地使用手续,缴纳土地复垦费用,自然资源所是怎么查处的?李阳所长解释称:我才来李楼乡自然资源所一年多,这几家养殖厂是上一任所长和自然资源局的处理的事,具体的情况我也不好说,反正这几家养殖厂没有办理农用地使用手续。 知情人透露:在耕地建设养殖场正常程序如下:
1、养殖场项目大小需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办理相关生产手续 3、在当地环境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4、办理相关立项手续后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签订或缴纳土地复垦费用。
相关链接:农民的承包地分为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6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相关规定,基本农田的用途受到蕞严格的限制,林果业、挖塘养鱼和任何对基本农田的破坏都是禁止的。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养殖场。 对此媒体将继续关注。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