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3条公告!蕞新土地征收启动涉及周口这些地方
为保障我县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我县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位置范围:地块一位于:行政路北侧,百米大道南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二位于:G329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商水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水县自然资源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位置范围:地块一位于:S213东侧。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二位于:S213东侧。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三位于:纬一路北,规划路西。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四位于:湘湖纺织厂北,小西环向北延伸路西。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五位于:行政路北。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六位于:纬一路南。公园路北。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七位于:纬五路北,纬六路南。用途为科教用地。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
地块一拟征收城关乡黄庄村集体耕地0.3707公顷;朱冢村集体耕地2.3790公顷,东城街道王道平村集体耕地7.6570公顷;其他农用地0.5067公顷。
地块三拟征收东城街道康庄居委会集体耕地0.3709公顷;林地0.3179公顷;建设用地0.0142公顷。
地块四拟征收新城街道黄庄社区集体耕地0.0960公顷;林地0.8157公顷。
地块五拟征收老城街道董欢村集体耕地1.1833公顷,汤庄乡西赵桥村集体耕地0.3520公顷。
地块七拟征收城关乡柴堂村集体耕地6.7350公顷;其他农用地0.1340公顷,大井村集体耕地0.1758公顷。
地块一、二、三、六拟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四、地块五拟供工业用地,地块七拟供科教用地。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商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商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文〔2016〕114号)规定执行。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9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蕞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当事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商水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为保障我县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征收我县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如下:
位置范围:地块一位于:行政路北侧,百米大道南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二位于:G329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商水县自然资源局、涉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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