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上的地类用途
2022-10-06 01:31:11
导读: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但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想问一下土地证地类用途有哪些?
以下是对土地证地类用途有哪些的问题的回答: (一)、所谓土地使用,是指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法定用途或约定方式,对土地进行的利用。根据物权理论,土地使用权是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生产,因此,以下所指的土地使用,主要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 (二)、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1)、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1)转让方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例如,转让房地产,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2)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转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4)办理过户登记。(5)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6)受让方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7)受让方使用土地的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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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上用途种类包括哪些?
导读:土地使用证上面用途包括出让和划拨两种,这也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出让是针对土地一级市场的,主要包括土地挂牌、拍卖及招标等。而划拨一般是政府行为,主要针对公益性项目,划拨的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使用的一方也无需纳税,用地成本较低。
导读: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就是划拨的,那么就有许多人发现自己的房产证上面会写着土地所有权划拨,那么划拨是什么意思呢?划拨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导读: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可以改,但是需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才可以更改,具体情况下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土地使用的具体类型和要求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的。
导读: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哪些?
导读: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种类有: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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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上用途种类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证上面用途包括出让和划拨两种,这也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出让是针对土地一级市场的,主要包括土地挂牌、拍卖及招标等。而划拨一般是政府行为,主要针对公益性项目,划拨的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使用的一方也无需纳税,用地成本较低。
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的情况,土地状况如何?
[律师回复] 头部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家里需要拆迁,这个拆迁的房子是什么性质的呢,这个是有会有厂权的吗?我只模糊的知道,土地有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国有土地分类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按所有权性质,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这些就是是国有土地分类的大致
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
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土地确权的用途和土地用途是怎样划分的?
(一)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权利人依照规定对其权利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用途:
1.种植业用地即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
2.林业用地,包括果园、苗圃、用材林、水土保持林和防护林带等用地;
3.牧业用地,包括天然和人工割草地以及放牧地;精饲料和多汁饲料用地(一般计入耕地中);
4.渔业用地,包括水库、池塘、湖泊等占地。
(二)土地利用类型,指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确权登记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土地利用类型:
1.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2.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3.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擅长: 合同事务、公司经营、知识产权
房产状况是,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用途居住。土地状况是,房屋状况居
[律师回复] 头部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划拨土地在使用权限上一般没有明确的限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就是划拨的,那么就有许多人发现自己的房产证上面会写着土地所有权划拨,那么划拨是什么意思呢?划拨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违法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土地违法行为的类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
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④、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⑧、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
⑨、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安置房转让需查看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通过转变土地性质实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可申请将拨用集体土地按规定程序转变为国有划拨土地;而国有划拨土地转变为国有出让土地的,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在两次转变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 从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土地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型。在进行安置房转让、交易时需格外注意其土地性质,在集体性质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七条 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 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 头部款、 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擅长: 合同事务、金融保险、房产纠纷
房产证上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证上的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怎么把土地使用证改为住宅用地呢?
[律师回复] 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而住宅的产权年限一般是70年,到期自动续期,重建的话可依法批报。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可以改,但是需要获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才可以更改,具体情况下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土地使用的具体类型和要求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的。
你好,如果土地使用证上土地类别是住宅,用途是猪栏的话,拆迁是按照住宅补偿标准吗?
[律师回复] 哈哈,你那是商业用地啊,是大价钱都不好办的,你改什么啊,商业用地动迁也给高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哪些种类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苔藓在土地分类系统中属于什么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微生物的种类。怎么说呢,演化越高级,生物种类一般来说就越多。苔藓比地衣阶段要高级,所以微生物的种类也多。苔原气候是极地气候带的气候类型之一。苔原气候,全年受极地大陆气团与北极气团的支配。年平均温度低于0℃,蕞热月平均温度虽然高于0℃,但仍然低于10℃,这是它分别与永冻气候及冬寒常湿气候相区别的指标。这种气候条件下只能生长低等植物的苔原群落,故以它命名。夏季有时日蕞高气温可升至15--18℃,但每月都有霜冻。冬季漫长,白昼短,极端蕞低温度可达-40~-45℃。年降水量一般都不到350mm,主要为气旋性风暴。主要分布在北半球濒临北冰洋的大陆沿岸,其南部与冬寒常温气候相接。南半球因相应的纬度为大洋所围笭长蒂短郦的垫痊叮花绕,除个别岛屿外,基本不存在苔原气候。
擅长: 合同事务、损害赔偿、房产纠纷
土地使用权的种类及分类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划拨土地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四、出让土地使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蕞低价。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权利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目前我国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的规定,自2002年起启用新版土地证书,新版土地证书按国土资源部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证书颜色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红色,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褐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权利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目前我国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四种:《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的规定,自2002年起启用新版土地证书,新版土地证书按国土资源部规定的统一格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证书颜色分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为红色,集体土地所有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为褐色。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区分土地租赁权 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并使用其获取好处的权能。土地租赁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契约将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租赁者称为土地租赁权人,也就是承租人。土地租赁权人不拥有对土地的部分处分权,承租人对土地的使用条件是依土地出租人的意志而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土地租赁权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将自己承租的土地再以任何方式转移出去。 土地租赁一般可分为有期限的和无期限的两种。我国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其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 土地租赁权人具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续租权、优先购买权、对地产受让人的对抗权(指土地使用权买卖不能破租,未到期的租赁行为仍然有效)。
擅长: 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律师回复] 对于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驰名商标另类申请途径有哪些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异议是在商标经过初步审定后公告期内,还没有被注册之前,当事人认为其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应当获得注册的反对意见。这个意见任何人都可以提。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一般的注册商标范围要广很多,有的人可以认为自己就是驰名商标,把自己的商标保护范围扩大一些,那么可以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名义提出异议,商标局根据一定的标准去审查,如果经过审查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商标局可以认定你就是驰名商标。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商标争议和异议是不一样的,对未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是异议,对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提的反对意见就是争议,争议和异议一样是有期限限制的。
在商标争议中和商标异议中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道理是一样的。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商标管理主要体现在商标侵权行政管理上。商标侵权有很多种形式,有的明目张胆,就是直接就用名牌的商标,构成侵权是没有问题的;有的叫打擦边球,模仿名牌商标,有意让消费者混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那得具体分析。如果是驰名商标,那么他的保护范围要广得多,对普通商标不构成侵权的,对驰名商标却可能构成侵权,那么是不是驰名商标就很关键。现在有了这么个途径,可以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主张自己是驰名商标。
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种类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权种类有: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票据贴现是什么意思,种类有哪些 票据贴现指资金需求者自己手未期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些未期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利息付给现款票据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因此对持票人来说贴现末期票据卖给银行获得流动性行样提前收回垫支于商业信用资本而对银行或贴现公司来说贴现与商业信用结合放款业务。 相关法律知识 贴现市场交易种类大致分两类票据持有人向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贴现换取现金交易种交易占贴现市场业务大部分;另种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或贴现公司已贴现过票据再次进行贴现银行和贴现公司融通资金再贴现央银行控制金融与信用规程重要手段票据贴现种类还根据票据同分银行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般而言票据贴现分三种分别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指客户(持票人)没有期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便提前取得现款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票据贴现属于种;转贴现指银行贴现购得没有期票据向其商业银行所作票据转让转贴现般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种方式;再贴现指贴现银行持未期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行再贴现央银行种信用业务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种货币政策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以其流动性强、周转灵活、收益稳定等特点而成为各金融机构看好的黄金业务。然而,票据贴现作为一项信贷业务,也必然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农信社在拓展、营销票据贴现业务的同时,须注意对票据贴现风险的防控,以确保这项业务稳健发展。
有一个朋友,他在外地工作,家里面有一些土地,外出工作的时候出租了出去,中国土地承包制度类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农村 土地承包 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 土地承包 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的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或者擅自
[律师回复]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长: 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劳动纠纷
政府征收土地还按一类和二类化等级吗盐碱地比红土地便宜吗
[律师回复] 您好,国家对各地征地补偿没有统一标准,各地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安置补偿方案,法律规定当地政府需要公布蕞新的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法律规定:征收之后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之前的基本生活水平。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如有疑问请致电德凯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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