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口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3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admin8个月前 (09-28)周口产业信息46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3则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22号)

  (周口市2021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周口市2021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年9月6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13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位于八一大道东侧、紫云路南侧,工业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征收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村委会集体耕地7.9963公顷、其他农用地0.3251公顷、建设用地0.6667公顷,共计8.988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执行,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级区片70000元/亩、二级区片56000元/亩、三级区片46000元/亩;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各区包干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3.第三产业安置;4.拆迁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本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由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并落实,具体情况经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21号)

  (周口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周口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于2022年9月6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13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宗地一位于八一大道东侧、汽贸二路南侧,工业用地;宗地二位于八一大道东侧、轩辕路南侧,工业用地;宗地三位于华山路东侧、汽贸二路南侧,工业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征收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村委会集体耕地17.1016公顷、其他农用地2.1841公顷、建设用地6.0171公顷,共计25.3028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执行,标准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一级区片70000元/亩、二级区片56000元/亩、三级区片46000元/亩;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各区包干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3.第三产业安置;4.拆迁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本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由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并落实,具体情况经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周政自然公〔2022〕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口市2021年度第二十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287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周项路北侧,伏牛山路东侧;工矿仓储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拟征收李埠口乡苑寨村委会集体土地12.6329公顷,其中耕地11.2144公顷、其他农用地0.4938公顷、建设用地0.9247公顷,共计12.6329公顷(其中耕地11.2144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执行,拟征收土地属于二级区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为56000元/亩;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周口港区物流包干,标准为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000元/亩。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按豫人社〔2019〕1号、豫人社办〔2020〕20号、周人社办〔2019〕78号文件规定执行;3、发展第三产业安置;4.拆迁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李埠口乡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在征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本批次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工作,由周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并落实,具体情况经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了解周口蕞新资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佛山稳妥有序推进工业园区改造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佛山稳妥有序推进工业园区改造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5 月底至 6 月上旬,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情况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市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轮计划举措,推动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向更高质量发展。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禅城、南海和顺德等区部分改造项目,召开了各区、部分市直单位、镇(街)、村(居)和企业座谈会,就相关问题与参会单位进行了深入...

利好!约83733亩郑西新工业园区规划出炉!

利好!约83733亩郑西新工业园区规划出炉!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利好!约8373.3亩,郑西新工业园区规划出炉!   乐居买房讯日前,荥阳市广武镇董庄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告发布,规划范围北至北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桃贾路,东至白松路,总规划面积558.22公顷(合8373.3亩)。...

即将动工!河南省周口市蕞新一批建设工程项目汇总清单共50个

即将动工!河南省周口市蕞新一批建设工程项目汇总清单共50个

  据中项网统计,2022年河南省周口市重点项目陆续发布蕞新动态,工程涵盖交通设施、市政、环保、住宅等不同领域,项目清单如下表:   1. 项城市国有资产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城市邝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1地块清洁能源供热项目   2. 西华县农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华县黄泛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3. 西华县京科电新能源有限...

厚重土地承载民生根基

厚重土地承载民生根基

  ——改革开放40年周口农业发展成就综述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朱东一   “农为四民之本,食居八政之先”。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后,在周口这片大地上,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粮食产量实现了由低产向高产稳产的跨越,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还迈出了历史上蕞具活力的跨越。农业政策实现了由过去“交皇粮”向取消农业税、发放农业补贴转变;农业生产条件实...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30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30号)

  周口市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年10月19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148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女娲路:西起中州路,东至大庆路;用于城市的道路用地。...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14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14号)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于2022年7月19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10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位于吉祥路西侧、紫云路北侧;电力设施用地。   二、被征收土...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22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周政自然公〔2022〕第22号)

  2021年度第二十四批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年9月6日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2〕13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   位于八一大道东侧、紫云路南侧,工业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