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1则征收土地预公告
(周征预公告〔2022〕47号)
为保障周口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宗地一位于建设大道(腾飞路-武盛大道);宗地二位于光明路(武盛大道-高铁大道);宗地三位于纬一路(武盛大道-高铁大道);宗地四位于建设大道(武盛大道-高铁大道);宗地五位于嵩山路(庆丰中路-滨河北路);宗地六位于桂江路(新十路-新四路);宗地七位于秦岭路(纬一路-文昌大道);宗地八位于新六路(古城路-颍河东路);宗地九位于纬十一路(祁连山路-高铁大道);宗地十位于东五路(黄山路-泰山路);宗地十一位于规划路(仁和路)(新七路-新八路);宗地十二位于新七路(古城路-颍河东路);宗地十三位于纬十四路(武盛大道-峨眉山路);宗地十四位于祁连山路(文昌大道-泰和路);宗地十五位于太行山路(周淮路-文昌大道);宗地十六位于曾楼路(武盛大道-太行山路);宗地十七位于辽河路(武盛大道-太行山路);宗地十八位于湘江路(腾飞路-天山路);宗地十九位于支六路(支五路-泰山路);宗地二十位于黄山路(周淮路-建设大道);宗地二十一位于泰山路(周淮路-建设大道);宗地二十二位于泰山路(建设大道-文昌大道、庆丰东路-环湖北路);宗地二十三位于东七路(黄山路-东四路);宗地二十四位于东四路(松花江路-平安路);宗地二十五位于纬一路(长白山路-东外环路);宗地二十六位于北十路(周淮路-建设大道)。
以上宗地涉及文昌办事处陈滩社区、康店社区、郭埠口社区;搬口办事处集体、曾楼村、搬口村、王祖庙村、杨寨村、张寨村;许湾乡于庄村、上楼村;华耀城办事处马庄村等集体土地。
本次征收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土地情形。
本公告公布后,由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会同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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