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政府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联席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政府重点项目暨招商 引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1]123 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21 【实施日期】2011.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政府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周政办[2011]12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政府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周口市政府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 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 平稳较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建立市政府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以下 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一)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分为固定参会单位和非固定参会单位。固定参会单位为: 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 局、环保局、规划局。非固定参会单位根据项目涉及相关问题确定。 (二)市人民政府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为联席会议副召集 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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