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区石岗镇石岗村水库旁养猪场污染问题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
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石岗村大型水库边上有个养猪场(有四排厂房),500米处附近有养老院,恶臭味污水直排水库。
二、交办的信访件属77-5,由新建区政府、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石岗镇政府承办,8月13日收到,8月16日办理反馈。
经调查,被举报养猪场为新建县金良养殖场专业合作社,位于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石岗村(原南昌市三十六中旧址),距石岗镇敬老院较近,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该合作社于2009年租赁当地村民土地建设猪舍,2010年1月开始养殖,占地面积约10亩,猪舍建筑面积共约3000平方米。该养殖厂于2013年利用区(县)农业局专项资金建设了1个沼气池,后续养殖户自建2个沉淀池。该社生猪养殖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8月14日,新建区环保督察组会同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石岗镇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养猪场位于石岗镇闵垅水库(小二型水库)旁,与石岗镇敬老院直线排半猪舍,现存栏有母猪100头,仔猪约200头,肉猪约800头。养殖废水通过2个沉淀池初步处理后排入一小池塘,蕞终排入闵垅水库。
新建区环保局对养猪场的外排废水和2个水塘(水库)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
总排放口:pH为6.97,化学需氧量585.8mg/L,氨氮值124.81mg/L,超标排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pH:6-9,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值≤80mg/L)。
小水塘:pH为6.55,高锰酸盐指数为16.51mg/L,氨氮值3.47mg/L,劣Ⅴ类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分别为pH:6-9,高锰酸盐指数≤15.0mg/L,氨氮值≤2.0mg/L}。
闵垅水库:pH为6.92,高锰酸盐指数为11.49mg/L,氨氮值1.71mg/L,Ⅴ类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分别为pH:6-9,高锰酸盐指数≤15.0mg/L,氨氮值≤2.0mg/L}。
1、该养猪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2、该养猪场与石岗镇敬老院的直线米,不符合与居民住宅相距5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
3、该养猪场污水超标排放,污染闵垅水库。
1、8月13日,新建区环保局向该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6〕D28号),要求其立即停止排污;
2、按程序对该养猪场进行关停取缔,2016年9月底,完成该社养猪场建筑物的丈量;2016年10月底,完成该社养猪场的所有猪出售,期间,养猪场粪便由养猪场工作人员采取干捡方式收集,运往周边农田施肥,污水不排入小塘,在进入沉淀池后,由养猪场负责人收集运往周边田地、菜地施肥;2016年11月底,完成该社养猪场的资产评估;2016年12月底,完成该社养猪场的拆迁。
8月18日在南昌市政府网站、新建区政府网站上公开,8月19日在南昌日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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