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黄牌电动自行车于到有效期后,延长黄牌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自。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按照规定登记上牌。骑乘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6日起实施,在实施中如法律法规作出新的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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